集體談判
作者: 管鐵流 【論文摘要】集體談判考驗的的勞資雙方的談判力量,弱者的格言是團結,有組織的行動才有足夠的對抗力,罷工乃是迫不得已卻不可或缺的選擇。勞工權利的基石首先是罷工權,其次是組織權。職業化的集體談判將是集體談判的異化,儘管不無可取,儘管迎合現實。 【關 鍵 詞】組織權 罷工權 集體談判
2010-10-06   多个香港民间团体周三游行到香港总商会及香港工业总会抗议港商否定基本劳工权利,他们呼吁,广东、深圳两地人大代表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透过立法确保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利得以有效落实。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报导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集體合同的簽訂和報送
關於《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近日港商外企均頻頻表態,指即將出台的《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下稱《深例》)及《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下稱《廣例》)「嚴重傾斜於勞動者1」,將導致企業成本大增,廠家不得不徹資云云。
记者: 许波 | 香港 2010年 10月 06日    图片来源: 美国之音 许波       立法会前集会抗议    香港多家团体举行游行示威,抗议港商施加压力,迫使内地政府搁置维护工人权益的新劳工立法。
《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草案修改三稿徵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日前,《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就立法展开咨询,旋即引来港商强烈反弹,家族经营制衣纺织生意的政党人物田北辰撰文,声称条例中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条文,令珠三角六万港资企业「对于新法感忧虑不已,恐新法令劳资矛盾不断激化,职方加薪诉求无日无之」,云云谬言,旨在抗拒立法,意图延续资本优势继续压榨工人。
廣東省自今年年中以來,罷工不斷,引起商界擔心,廣東省及深圳市推出法例草案徵求意見,推動集體談判制度,一方面圖平息野貓式的罷工浪潮,另一方面則欲將工友維護自身權益、爭取更好待遇的自發熱情和意志盡收官辦工會之下。然而,香港商界認為利益受損,先有四大總商會發功在前,復有四十多中小商會組成之聯席會議登報放言在後,試圖全盤否定工人的集體談判權。
國內自今年年中以來,罷工不斷,引起商界擔心,廣東省及深圳市推出法例草案徵求意見,推動集體談判制度,一方面圖平息野貓式的罷工浪潮,另一方面則欲將工友維護自身權益﹑爭取更好待遇的自發熱情和意志盡收官辦工會之下。 然而, 香港商界認為利益受損,先有四大總商會發功在前,復有四十多中小商會組成之聯席會議登報放言在後,意圖全盤否定工人的集體談判權。

頁面

訂閱 集體談判